近日,成都高新区法院审理了一件某公司人事部经理性骚扰女员工的案件,该经理被高新区法院以强制猥亵妇女罪判处拘役5个月。此案是2005年12月1日新施行的《妇女权益保障法》对“性骚扰”首次立法后,国内第一桩因“性骚扰”而被处以刑罚的案件。
性骚扰,一个一直存在我们身边的现象,性骚扰也不仅仅是指男性对女性的性侵犯,如今越来越多的男性也受到了性骚扰。有调查显示,北京有70%的人受到过性骚扰,54%的人听过黄色笑话,29%的人遇到过有暴露癖的人,27%的人在不情愿的情况下与他人有过身体接触。
对于性骚扰,我们该如何面对?沉默?反抗?又有哪些办法防范和解决呢?本期我们一起关注。
…… [我要评论]首例获刑案件
防范•对策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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