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性骚扰界定之难
法律上缺少性骚扰的明确规定
2005年12月1日起施行新修订的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》,首次将“禁止性骚扰”明确纳入法律规范,明确规定用人单位应当采取措施防止工作场所的“性骚扰”。
但什么样的行为才算是“性骚扰”,法律并没有做出明确的规定。
去年5月,《四川省〈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〉实施办法(修订草案)》规定,禁止以语言、文字、图像、信息、肢体行为等任何形式对妇女实施“性骚扰”。
取证很关键 本案有充分的证据
江敏介绍,一般来讲,“性骚扰”由于是在比较隐秘的地方实施,因此取证比较困难。
但本案中,有口供、证人证言、受害人的陈述和伤痕,形成了证据锁链,对被告人的指控具有充分的证据。
编辑:张阳 |